2017年1-9月《水十条》共有6项重点任务进度滞后。其中,青海、云南等7个省(区)工业集聚区治理进度滞后;广东、宁夏等5个省(区)清洁化改造进度滞后;天津、广西等19个省(区、市)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进度滞后;山西、黑龙江等12个省(区)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进度滞后;河北、陕西等4个省未达标水体达标方案编制进度滞后;上海、内蒙古等24个省(区、市)加油站换罐或防渗池设置进度滞后(见附件)。
附件
2017年三季度《水十条》重点任务进度滞后情况
序号 |
《水十条》重点任务 |
进度滞后省份 |
1 |
工业集聚区治理 |
青海、云南、新疆、甘肃、湖南、山西、河北 |
2 |
清洁化改造 |
青海、宁夏、广东、江西、新疆 |
3 |
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|
天津、青海、广西、北京、甘肃、云南、黑龙江、福建、山西、贵州、新疆、内蒙古、湖北、安徽、广东、吉林、辽宁、山东、河南 |
4 |
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|
山西、黑龙江、吉林、辽宁、宁夏、内蒙古、云南、陕西、新疆、甘肃、河北、海南 |
5 |
未达标水体达标方案编制 |
广东、河北、陕西、甘肃 |
6 |
加油站换罐或防渗池设置 |
天津、上海、内蒙古、新疆、辽宁、黑龙江、宁夏、青海、河北、江苏、江西、山西、河南、浙江、陕西、海南、湖北、安徽、福建、甘肃、广东、吉林、四川、湖南 |